单纯的"正常的生理现象+摆脱"是强迫症吗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28 00:51:17
单纯的"正常的生理现象+摆脱"是强迫症吗?(注意:是生理现象)
比如说,我眼睛里有生理性"飞蚊",去医院检查过,医生说是正常的,我也知道是正常的了.不过有时候看天空或者光强的地方又看到它,我就很不爽,恨不得把眼睛抠了.
是不是说如果我极力去摆脱这种"不爽"而苦恼就是强迫症,单纯的"不爽"应该就不是吧?

叫什么名称不重要,重要的是你是否感到苦恼,是否想改变这一状况,......你的情况在本质上肯定属于强迫症范畴,但在病名上不一定符合强迫症的诊断标准...

生理现象具体指的是什么,与对这一疾病的命名有关系.

用森田的理论来说,你没有做到顺其自然,因为你反抗了原本正常的现象,因为看到“飞蚊”产生的不安恐惧感,而去反抗和逃避它,所以产生强迫。应该顺其自然,不安恐惧就让它不安恐惧,不去理会它。它只是你主观臆造的产物而已!忍受不安、为所当为,注意该注意的事情才是正道。